据中国消费者报报道,不久前,为了找“小黄车”讨个说法,21岁的清华大学学生小孙和小黄车运营企业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打了场官司”,结果不仅押金没被退还,小孙还“倒赔”了400元。

报道显示,今年5月,小孙发现ofo APP登录页面更新了《用户服务协议》,并用小字提及“争议解决条款”: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贾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应在北京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小孙认为该仲裁协议无效,并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法院确认其无效。

小孙表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而普通消费者根本注意不到协议中的上述争议解决内容。

此外,“消费者提交押金一般为99元或199元,每次租赁单车的租金也只有1元,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并处理案件的最低费用为6100元,纠纷解决成本与案件标的额相比过高,会实质性阻却消费者对自身权利的维护。”

而拜克洛克公司辩称,仲裁条款不存在《仲裁法》规定的无效情形,也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应当被认定为无效条款。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协议》中的仲裁条款具有明确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和选定的仲裁机构,且根据已查明的事实,小孙是自主自愿选择注册成为ofo共享单车用户,不存在《仲裁法》规定的无效情形,应认定为有效。

7月23日,法院作出裁定,驳回小孙的申请,申请费400元由小孙负担。

2017年6月10日,小孙注册成为ofo共享单车用户,交了押金99元。2019年,小孙在ofo APP申请押金退款,一直未能到账。经此一案,小孙也没能拿回押金,甚至还“倒赔”了400元。

消费维权专家邱宝昌律师指出,经营者通过提高争议解决成本,来阻碍消费者维权现象,在电商行业有蔓延趋势。

“ 通过格式合同把争议解决方式限定为申请费用高昂的仲裁 ,这是经营者通过提高争议解决成本来阻碍消费者维权的典型的手法,目前这种现象在电商行业有蔓延的趋势。此外,一些电商企业在用户协议中用格式条款的方式, 将管辖法院约定为企业所在地的法院 ,同样提高了消费者的维权成本。这些行为都属于程序上公平,而实体上不公平。”

事实上,自2018年下半年爆发资金危机,ofo退押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节流,ofo先后进行了裁员、搬家等一系列动作,还尝试了各种变现方式,包括做车身广告、利用流量来做内容,接广告。不过,这些方法最终均被证明无法让ofo从资金告急的困境中脱离出来。

如今,曾喊出“跪着活下去”“不会逃避”的ofo创始人戴威,已退出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和经理;同时,ofo官网、公众号、APP端、线下办公室……所有公开渠道,都已经无法联系到ofo公司。

和ofo一起“人间蒸发”的,还有旗下的可执行财产。天眼查数据显示,截至7月25日,ofo运营主体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44次,被下发限制高消费令240次,终本案件228起,涉及未履行金额超过5.09亿元。

所谓终本案件是指,人民法院在穷尽财产调查手段后,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经申请人同意或经合议庭合议并报院长批准后,采取暂时性结案的案件。

梳理发现,供应商最后一次通过强制执行拿回部分货款,是在2019年4月10日发布的裁定中,法院冻结并划拨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存款约289万元。之后,东峡大通再没有可执行财产。

关键词: 清华大学生起诉ofo反赔